小说《水浒传》是描写我国农民起义的一部经典小说,正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在北宋末年的时代大环境下,外部战争不断,政权受辱,内部官僚贪腐,买官卖官盛行,京城之中任人唯亲,无德无才者而又当政掌权者比比皆是。
地方上冤案频繁发生,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底层百姓纷纷选择起义,很多好汉走上梁山,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号,开始公然对抗官府,这一系列事件从“智取生辰纲”开始,晁盖朝天王带领吴用和阮氏兄弟抢劫了朝廷的生辰纲。
尽管这只是生日礼物,但价值并不一般,从故事中的描写来看,此乃知府梁中书送给岳父蔡京的生日贺礼,价值超过十万,这次事件之后,晁盖一行人就成了朝廷的通缉犯,这个担任知府的梁中书究竟是怎样一个存在?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官职?
从中国古代的官僚体系来看,知府这一职位处于中层阶级,地位上属于对皇帝命令“上传下达”的枢纽,所以十分受朝廷重用,因为当时信息传递的速度有限,朝廷对地方偏远地区的管理主要通过知府来实现,所以它是朝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早在宋朝之前的唐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类似知府的官职,因为职能的不同,朝廷中分别设立都督府,京都府和都护府三种机构来分别进行管理,各自性质不同,所管辖的范围自然存在区别,但后来到了宋朝这种模式被简化。
这一时期正式设立“知府”这一职位,尽管它是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官僚系统中的知府属于中等偏下层,整体呈现出一种低谷的状态,对这一官职进行研究的文献也屈指可数。
从宋朝的社会状况来看,知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响应,如北宋时期并未完成统一,南方少数民族政权众多,彼此之间冲突不断,就算不发生大规模的国家层面战争,地方上小规模的冲突也在所难免。
有限的边境地区时常爆发战争,在这种情况下,知府就能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或战事传达到中央,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迅速作出反应,将损失降到最低,这也是朝廷中央协同地方的重要性体现,只有知府才能做到这一点。
以宋朝时期的重庆为例,此地的知府不仅能够反映全国的人口流动状态,也能够体现同时期全国的人口管理,人才格局与选拔机制的运行状态,公元982年朝廷下诏:现任文武官员在担任职位时,需对具有本乡籍贯的人进行回避,无论被调往何处,都必须满足这一点。
此举是为了避免在知府任期之中出现官商勾结的情况,宋朝的官员入仕主要有以下几种,战场之上军功卓著,蒙受恩荫的功臣之后,参加科举或杂色补官等方式,知府也不例外,从官职来看,它的地位要超过当时最底层的知县或县令,官阶大约在六品或七品的位置。
按宋朝的规矩,知府与知州的地位基本相同,这一官职的任免是研究,当时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问题无法回避的现实,因为品阶并不高,所以最初并无定制,964年7月,在大臣的建议之下,宋朝确定了知府及以下官僚的任期。
规定每任以三年为界限,闰月不在其内,每一周年都需要参加政绩考量,一些偏远地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规定,然而按照《水浒传》之中的设定,这些规矩和任期全都不复存在,其中所呈现出的背景已经是北宋末期,朝政不复当年那般清明,社会矛盾尖锐。
朝中官僚系统十分紊乱,钱权交易经常出现,买官卖官之风盛行,任人唯亲的现象时常有之,梁中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当上了知府,他并没有按照规定的选拔制度进行任职,也没有明确的任期和考核制度,只依靠自己的老丈人蔡京就平步青云。
梁中书个人能力十分有限,但通晓人情世故的他深知观察之上任人唯亲的现状和作用,他明白自己本事平平,之所以当上知府,完全是沾了当朝太师蔡京的光,虽然位高权重,但在岳父和妻子面前总有些抬不起头来。
尽管梁中书心中有些忿忿不平,但朝廷之中的关系脉络还需要自己去打理,拉自己一把的老丈人也要去巴结,于是梁中书便大手一挥,斥资十万预备了昂贵的生辰纲并派遣杨志押送给蔡京,不曾想中途却出了问题,宝物被晁盖等人劫走。
拦路抢劫这样的事在当时并不少见,但敢在知府身上下手的人却并不常有,要知道这个职位手中的权力并不小。
身为知府,首要职能就是管理下辖区域政治,宣布条教等工作,作为宋朝州府行政长官之一,首先需要管理地方民政,将中央的恩惠与政策落实到地方,以德惠民。
在宋朝初年之时,社会刚刚安定,百废待兴,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来恢复和发展地方生产力,此时作为知府,主要工作方向就变成了劝课农桑,增加户口及人口数量,体察民情,对迁移至此的民众进行妥善安顿管理等政策落实,如此便能迅速发展社会经济。
在一般情况下,知府所负责的民政事务中,修筑城墙,疏导交通等工作占据主要地位,主要保证府内陆路和水路的畅通无阻,如在宋太祖二年,河南知府就主张重修天津桥,保证了当地的交通方便百姓出行的同时也促进了南来北往的货运畅通。
作为知府,所要承担的第二大责任就是司法与治安,方才已经提到,宋朝的政局并不稳定,大小规模冲突时常发生,因此维护好管辖区域内的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是对宋朝统治的巩固,知府这一职责的意义重大。
具体表现为根据法律条文对地方的军权和民权进行统一管理,劝导百姓守法,打击作奸犯科和违法犯罪等严重行为,另外朝廷还要求对管辖范围内所出现的盗贼情况如实上报并予以处置,此举也是对社会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
考课与选举也是知府分内的工作之一,主要表现为对下辖范围内不同地区的官僚选举和任命,即举荐权和人事权,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知府可以任命协助处理政务的重要人选,但务必遵守唯才是举的重要原则。
虽然知府具有人才选举的权利,但其所举荐的人才在任职过程中所有的政绩都和举荐人存在连带责任,如果出现纰漏,则需一同承担,另外知府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承担特殊的职责。
宋朝初年,朝廷官僚制度继承后周,天子外出无法亲摄朝政时,会命亲王或大臣代为管理朝中事务,知府也是如此,因特殊情况而无法进行管理时,需提前任命其他官员兼任知府职务对地方行政进行管理,其职能与知府相同。
除此之外,知府还能兼任功德使一职,主要负责领导和处理一些宗教事务,如宋朝嘉靖皇帝崇尚道教炼丹,则当时的知府除了完成管辖范围内的基本任务之外,还需要在宗教信仰寻求精神寄托或宽慰,这也是朝廷维护地方统治的有效手段之一。
最后知府还会拥有一些其他非常态的职责,如宋神宗熙宁年间,知府的主要职责还包括了管辖区域内的畜牧业,这项职能根据当时的地理环境确定,西京地区畜牧业发展迅速,民间牛羊养殖兴盛,因此部分地区需加强实施朝廷法定,知府需介入和扶持完成。
简言之,知府在名义上,虽然属于地方管理体系中的一级,但其职能非常全面,本身性质也较为灵活,为朝廷对地方的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那么梁中书知府的职位,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官职呢?
结合宋朝时期知府的相应职能可以发现,梁中书的职位很像如今的地级市委书记,无论是政治方向的把控,对相应工作的领导作用,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还是对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监督,两者都十分吻合。
相比于市委书记,市长所承担的职责更加细致,主要负责公民对法律的遵守,上级命令的准确执行以及诸多工作的分别行政等,通过分析可知,宋朝知府的职能和地位,相当于如今地级市委书记和市长的结合。
唯一不同的是,古代为方便管理,对知府可能授予一定的兵权,现在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对于现在来说,并不会出现像梁中书那样任人唯亲随意当官的情况。
从职能和权力上看,古代的知府和如今的市委书记大同小异,但从晋升渠道和本身的公平性质来看,显然是如今的职位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具有可信度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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